广州市工商局2011年第三季度流通领域贵金属商品、玉石商品质量监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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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广州市工商局于2011年三季度对广州市十二个行政区的主要商场、专业及批发市场、专卖店、超市等场所进行了贵金属商品、玉石商品的质量监测,其中,贵金属商品共抽取了127 家销售企业134个品牌的240组,涉及生产企业153家。经检测内在质量不合格的共67组,合格率72.1%;玉石商品共抽取了91家销售企业89个品牌的108组玉石商品,涉及生产企业94家,经检验内在质量不合格的共46组,合格率57.4%。
二、主要不合格项目
贵金属商品不合格项目主要是饰品质量、标签及其他标识物、印记、贵金属纯度、有害元素项目;玉石商品不合格项目主要是饰品质量、标签及其他标识物、贵金属纯度、珠宝玉石名称项目。
三、处理措施
(一)对监测中被判定为质量不合格的商品,由各分局组织力量清查,责令经销商下架不合格商品,并立案查办,对多次经销不合格产品的经营者,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二)加大对贵金属商品、玉石商品销售网点的巡查监督力度,特别对此次抽检问题较突出的销售网点予以重点检查,落实经销单位责任。
(三)加强贵金属商品、玉石商品各类经营业户的行政指导,定期举办培训班,宣传国家法律规格及各类国家标准,提高经营者的守法意识。
(四)在下年的商品质量监测中,对今年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重新进行抽检,起到连续监管的作用,敦促企业改善商品质量。
四、消费者购买珠宝首饰商品时的注意事项
消费者购买珠宝首饰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要仔细查看商品标识,包括标签标识、其他标识物标识(如鉴定证书、产品保养指南、售后服务卡、购买凭证等),以及贵金属上面的印记。标签上应有商品名称、总质量、价格、生产或销售企业名称的信息;其他标识物应包括执行标准、合格证、生产或销售企业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印记应包括生产厂家代号、贵金属名称、贵金属纯度等信息。特别要注意商品标签上的名称是否清晰明确。
2、购买时要仔细查看产品的合格证。DB44/94-2007《珠宝饰品标识规定》中有明确条文:由具有CMA、CAL、CNAS资质的珠宝贵金属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可视为合格证,可以作为珠宝饰品的其它标识物的一部分。消费者要注意核对检验证明(鉴定证书或检验报告等)中的内容与商品标签中标识的内容是否一致,以及检验证明中的检验项目与自己购买首饰时的要求是否一致。
3、购买时应注意对首饰的质量(重量)进行核实确认,建议现场复秤并与商品标签、商品合格证明上的重量进行核对,同时,将商品的质量(重量)登记在购买凭证上。
4、购买商品前先登陆广州市工商红盾网,查阅近年来抽检中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的名单,避免购买到不合格产品。
资料来源广州红盾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