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资料是《故宫博物院三次标价残废金质器皿经过情形》一书引用的。可以看出残缺金器剔除杂质及折算成色的情况。当年银钱及金饰业在收入金银的时候,总是压低成色,这样自然可以获得利润。而在付出金银实物,总是抬高成色。当年各种金器首饰等,在底部均镌有印记,如“足赤”,“九金”等。故宫所售之金八仙,原镌“八成”,就是当年浇铸这套八仙的商号所镌,对成色自有抬高处,而出售时投标商号,对其成色又有意压低一成多,一出一入,就是百分之十以上的金价被商家无偿地巧取了。宁国府用碎金子倾成锞子,除去实际应付的费用而外,商家从折合成色上获得的利润,要比应付的工费多得多。
一百五十三两六钱七分碎金子,“总倾了二百二十个锞子”,“倾”就是把碎金子在炉上熔化成金液,然后再倾入各种花样的模子中,冷却后翻出,就是所说的“梅花”、“海棠”(指形状)、“笔锭如意”、“八宝联春"(指花纹)等小锞子。“锞”字,旧时标音:古火切、音果,或苦瓦切、音髁。俗音则读成“课”字,即金银“锞”子,读成去声。过去作为货币交流的金银,名称有“元宝”,简称“宝”,“锭子”、简言“锭”,即“铤”字,再有就是“锞子”、“元宝”,宋代是钱名,宋太宗赵光义淳化改元(公元九九。年)铸钱,亲笔书“淳化元宝”。终宋之世,“元宝”都是钱名,无金银元宝名。银元宝是从元代开始的。《元史·杨湜传》:
以湜为诸路交钞都提举,浞请以银五十两铸为锭,文以“元宝”,用之便。
赵翼《陔余丛考》所考“元宝”与此基本上一样,又推论到金代。自元代以后就把大的马鞍形银锭五十两者一般叫作元宝了。十两、五两叫作“锭子”,就是古代的“铤”字,小的一两、二两叫作“锞子”。一百五十多两金子,倾成二百二十个锞子,每个重量七钱不到。这七钱不到小金锞子,每枚值多少钱呢?当时的金价如何?在这一段中未写明,但就在同回书另一段中却写到了。乌进孝来送年租,进来见贾珍、贾蓉,乌进孝笑道:“……娘娘和万岁爷岂不赏呢?”贾蓉等忙笑道:
……就是赏,也不过一百两金子,才值一千多两银子,够什么?
再有第六十九回凤姐的话:
昨儿我把两个金项圈当了三百银,便剩了还有二十几两,你要就拿去。
这两则都写到了当时的金价,虽然不够十分准确,前面贾蓉说的一千多两,是举个成数。后面三百银,应该说是三百两才对。银数具体,但两个项圈多少两未写明,而且是“当”,价钱要比卖少得多。但是把他二人的话略作分析,还可以看出当时的金价。贾蓉所说一百两金子,一千多两银子,“一千多”,虽系未定词,但习惯是指一千出头,即一千零几十,到一千一二百,如系一千五或以上,就不便说“一千多两”了。两个项圈当三百两,卖自然不止此数,以加百分之二三十算,即每个值近二百两,如系纯金,按贾蓉所说价格,则重量在十五两左右。作为一个项圈,是套在脖子上的,感到似乎重些,但在当时,这样重的金手饰是不希奇的。四五十年前,见人家保存的清代中叶的三段拧麻花镯,每只有重五、六两的。因之十五两的金项圈,在当时也是实在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