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朝鲜每年要向明朝纳贡黄金150两,白银700两,这对朝鲜来说是一个很重的负担。宣德四年(1429年)十一月,朝鲜以金银非其国所产为由奏请免贡金银。朱瞻基征询廷臣的意见。史部尚书称:“此乃高皇帝成法不可改也”。朱瞻基则认为:“朝鲜事大至诚,且远人之情,不可不听。朕以敕许免,毋庸固执”,并答复朝鲜说:“金银并非本国所产,自今贡献,但以土物效诚”。因此宣德年间,朝鲜在正朝、节日、千秋向明朝贡纳物品的数量才较永乐朝增加。整个仁宣时期,朝鲜对明朝都是小心翼翼地尽着属国对宗主国的职责。每逢过年过节都要朝贺和定期贡献,因此每年都是数贡。宣德元年(1426年)五次贡:正月,朝鲜国王李鞨遣陪臣韩长奇等“奉表、贡金银器皿等方物贺正旦”。五月,朝鲜国王李裪遣陪臣南辉等“奉表、贡马及方物,谢赐彩币恩”。八月,朝鲜国王李裪遣陪臣金时遇等“贡马及方物至京师”。十月,朝鲜国王李裪遣陪臣李叔当等向明廷贡马。十二月,朝鲜国王李裪遣陪臣韩尚德等赴明“贡金银器皿及方物,贺明年正旦”。宣德五年(1430年)也有七次纳贡: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明初,明朝与朝鲜的关系是一种睦邻友好的关系。确切地说是一种友好的宗主国与属国的关系。此明代“永乐元年银作局”五十两金锭,明确记载和见证了这种两国间的纳贡关系。
我国目前已见的明代五十两金锭极少,带有永乐年号的金锭仅见两品,除这品外,另一品为“永乐十七年四月日西洋等处买到九成色金壹锭伍拾两重”金锭,是品长132.5毫米,腰宽45.2毫米,厚16毫米,重1948克。(藏于西安金泉钱币博物馆)、另有明代潞州洪武金锭锭长9.4厘米,厚2.5厘米,中1946克成色95.锭面镌刻文字为“潞州洪武二十三年折收秋粮赤金五十两五钱重提调官吏冯瑀司吏李朝梃库子王士成长史司监销史司马九思洪武二十四年三月日进颜验银匠阎思中监辟银匠赵公敏。”(山西历史货币p72页)、“嘉靖四十年十月内户部造足色金一锭五十两重”金锭、重1873g,(北京嘉德2007春拍)、但明代银作局五十两金锭目前还是首见。据查目前存世的银作局银锭有四件,其中两件不带年号。此明代“永乐元年银作局”五十两金锭铭文详细,纪年、纪时、记地、记重等内容准确,制作规范,保存完好,其文史价值极高,弥足珍贵。